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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四川成都师范学院招聘教师30人公告

作者: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 时间:2019-05-21 点击次数: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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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获悉,2019年6月四川成都师范学院招聘教师30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3日9:00至6月5日16∶00。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成都师范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并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师范学院2019年6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以便成都师范学院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

  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和毕业证所载学位和学历及专业名称,须完全符合其所报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的学历、专业条件要求相符。

  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者,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专业与我校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应按照我校招聘专业名称填报。我单位将在面试资格审查阶段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报考者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笔试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成都师范学院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原则上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2日内反馈照片质量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4.资格审查。本次笔试考试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和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由考生自负。

  5.打印报考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3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6月6日24:00前到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网站上缴纳笔试费后,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成都师范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成都师范学院6月10日在成都师范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于2019年6月30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站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6月13日至6月16日10︰00前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师范学院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教学岗位面试成绩=说课成绩×100%

  教辅岗位、辅导员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公共基础知识》,共1科,包含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规范、教师职业道德等四个部分。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教育学基础、心理学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法律和文件。

  3.笔试时间及地点。定于2019年6月16日在成都师范学院(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者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19年6月19日在成都师范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9年6月21日16︰00前登录登陆成都师范学院网站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9年6月24日在该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9年6月13日16∶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成都师范学院人事处(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联系电话:028-66772199),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成都师范学院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教学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教辅岗位、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成都师范学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成都师范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9年6月24日由成都师范学院在成都师范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3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成都师范学院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此内容);

  (5)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6)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毕业论文、专业课程成绩单等相关材料。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者,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我单位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成都师范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成都师范学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说课,重点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知识应用及创新的能力(实现教学目标,掌握教材内容)、组织课堂教学及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逻辑思维及语言、协调沟通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成都师范学院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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